連結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WClFtmrineY
時間:2004年4月11日
地點:天水圍天恆村
死者:李柏森(45歲)、金淑英(32歲)、李燕利 ( 6歲 )、李子雲 ( 5歲 )
兇手:李柏森(45歲)
天水圍,一個被稱為「悲情城市」的地方,因為這裏曾發生過多宗家庭慘劇而這宗「天恆邨滅門慘案」便是其中一宗讓人難以釋懷的悲劇。一個美好的家庭,有三人居然慘死屋內……
屋內血跡斑斑,一名女士和一名女童倒臥在客廳,還有另一名女童伏屍在窗旁,三人身上均有被亂刀斬殺的痕跡,並已氣絕。該名女士的臉部甚至被斬至變形,場面慘不忍睹。現場還有位腹部滲透了鮮血的男人靠在房門外,當時他尚有氣息,但在留院十二日後不治。
為何一家人會變成這樣?一切要從2004年1月講起……
李柏森與金淑英在98年7月於內地結婚,後來攜子女到港與丈夫團聚,李淑英早已不停舉報丈夫性情暴躁,不時毆打自己,曾入住維安中心,一個保護婦女被丈夫毆打的地方,但每次李柏森去見社工時都與金淑英表現和睦,把手放在金淑英大腿上。
金淑英為保家庭和睦,不停啞忍丈夫的暴行。後來李柏森再向鄰居表示:「我會把老婆哄回家,買魚、蝦、蟹給她食,把她養肥了便殺!」「讓我策劃一宗轟動全港的大案,我沒有甚麼好怕,我也不想死,但若然我一死,她們都逃不過!」最終,一語成讖。
為何李柏森要殺金淑英?因為金淑英曾誣告他於替女兒洗澡期間性侵女兒,但她又要一個大男人替女兒洗澡又很奇怪,又經常嚷着要外出工作,而金淑英被殺當天,下午原定要去反修例遊行,在李柏森看來,金淑英的行為令他感到害怕。
最要命的是,他們新婚不久,金淑英就要李柏森替她的家人在內地建屋,這使李柏森感到非常不滿。金淑英是否一個貪錢拜金者,她是否為錢而下嫁李柏森,這是個謎。
至於兩名稚子,李柏森為何又要下殺手呢?根據翁女俠危險人物2.0所言,李柏森很疼錫兩個子女,曾替他們對功課、又替女兒洗澡,其實有甚麼理由要殺一對子女呢?成人的事,為何要連累兩個無辜稚子?為何不放他們一條生路?兩個小孩有生存的權利,為何可以這樣狠心?
經常聽見人說:「一隻手掌是拍不出聲的」,我們其實不應該將所有責任推向李柏森身上,亦不應責罵死者,但金淑英本身是否都有問題?她很會找人幫忙,似乎有意想將事情鬧大,然後博離婚,想侵吞李柏森的財產?
這單案毫無疑問是一單倫常慘劇,願死者安息,生者能繼續好好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