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05年8月25日
受害者:岑浩賢(7歲)
兇手:曾可威(22歲)、孔敏儀(20歲)
疑犯:伍德榮(47歲)、楊勝光(25歲)、羅嘉豪(16歲)(污點證人)、陳展航(16歲)(污點證人)
案件簡介
20歲繼母孔敏儀因為不滿丈夫岑偉成在她產後冷落她而不喜歡7歲繼子岑浩賢,所以買兇斬傷繼子。2005年8月25日,繼子在梨木樹邨回家的路上,被繼母買兇指使的2名16歲刀手襲擊,導致右手腳被斬了6刀重傷。經警方調查後,先後拘捕及起訴包括繼母在內的6名涉案人士,分別控以蓄意傷害、普通襲擊及普通傷害罪名;其中2名被告以污點證人身份指控其餘被告。2006年11月至12月,香港高等法院裁定6名被告罪名成立,判處2至18年有期徒刑。由於案中受害者年幼,因此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,時任特首批評為「人神共憤」,不少藝人也表示兇徒冷血無情,包括陳慧琳、馬浚偉等。
評論
其實,我想為孔作出少許平反,2004年,孔敏儀意外懷孕,同時更發現自己染上了性病,不過岑偉成許下承諾:「若你把孩子生下來,我便將岑浩賢交還前妻」,她遂決定嫁給岑偉成,並在2005年2月誕下岑浩賢的同父異母弟弟,弟弟其後因她需要上班而被交予祖母照顧。產後,岑偉成不但沒兌現承諾,還對她非常差,導致她情緒抑鬱、性情大變,她遂將怨恨遷怒到繼子岑浩賢身上,例如動輒便疾言厲色地責罵岑浩賢,又不斷要求他要盡快回去讓其生母照顧;而他是個活潑淘氣的小孩,不時會與孔敏儀頂嘴,又與弟弟嬉戲得過火,令孔敏儀深信弟弟被他欺負,非常生氣,才導致孔與賢的關係變得極不融洽。始怍俑者我認為是岑偉成太口甜舌滑,太會哄女人所致。
當年,孔的父親都有勸孔不要下嫁岑偉成,認為他離婚又有一子,而且好像是一個花花公子,但孔仍執意下嫁岑。我明白,有時女性的浪漫主義,很多女性都是「愛情大過天」,但現實亦不能不考慮,岑離婚亦育有一子,孔應深思熟慮教育的問題才下嫁岑。
不過孔都是冷血,她曾向曾說:「要把岑浩賢的手斬斷成兩截、接駁不回去,令他有後遺症」,否則他不能收到酬勞,還要求他安排一輛輕型貨車,趁着岑浩賢和祖母步出大廈時把岑浩賢捉上車,在車上一路斬岑浩賢,斬至其手斷成兩截。賢仔只有七歲,要令繼子終身殘廢,真是何等殘忍?
至於多位刀手,真是殘忍不堪,為何能對一個七歲子孩下如此重手?稚子無辜,這是孔與賢的私怨,為何要替孔出面解決,而解決的方法就是家法式斬人?曾可威與孔是前度男女友關係,何以可以這樣聽從孔的建議?為何不對孔勸着點?
至於的士司機伍德榮,他有詢問羅嘉豪為何要到該處,羅嘉豪坦言是去斬人的。犯案後,他們逃回的士上,羅嘉豪立即以清水及紙巾抹去沾在手上的血跡,之後伍將他們載到沙田中央公園,於是他們在公園將口罩及手套等衣物丟棄。明知有人要去斬人,仍然載乘客去事發地點。最近他上翁小姐的節目,訴說自己有多無辜,真是不知悔改。
事件中做得最錯的,其實是岑偉成,他可能使孔感染性病,又哄孔會將賢仔送返生母身邊,但最終承諾未能兌現,而賢仔其實都有對孔惡言相向,岑偉成亦不會教導賢仔別這樣對待孔,最終釀成悲劇,其實是岑偉成一手促成的。
不管如何,稚子無辜,一班兇徒不應對年幼孩子動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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