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8月17日

康怡花園烹夫案

時間:1988222

地點:香港鰂魚涌康怡花園D312

死者:傅棠 (58)

兇手:馬潔芝 (58)

 

案情簡介

被告馬潔芝年齡為58歲,與年齡相同、經營塑膠染料生意的傅棠為夫妻關係,育有兩名女兒,二人與任職洋行秘書的大女兒於案發時一同住在康怡花園,後來遷往灣仔汕頭街的住所,已婚的幼女則定居美國。19882月,馬潔芝懷疑傅棠有婚外情,其後於221日找來弟弟馬顯坤,同時以每人港幣8,000元的報酬聘請任職地盤工人的梁傑忠和石志明,三人到康怡花園的案發單位將傅棠四肢綑綁、以膠布封口及掩眼,要求傅棠交出較早前出售物業所得的20萬元但遭拒絕,三人其後離開現場個多小時後被馬潔芝召回,要求他們將傅棠的四肢綁在碌架床的四條支架上,馬潔芝要求傅棠與同居女子斷絕關係,並索取數10萬元,但不成功。翌日中午,馬潔芝拿一碗粥準備餵傅棠,傅棠自行鬆綁後,指馬潔芝合謀親戚打劫他,並取碗連粥襲擊馬潔芝的頭部,馬潔芝用鐵鎚還擊,混亂間將傅棠擊斃。

 

馬潔芝要求女傭外出購買電鋸,嘗試以電鋸肢解傅棠的屍體,發覺血肉飛濺後改用鐵鋸,並將人體殘肢放入焗爐及大煲煮熟,以免有血水滲出及發臭,然後分多次當作垃圾拋棄,同時清洗單位內的血跡及以紅色墨水掩蓋沾染在睡床和地氈的血跡,其後僱人將有關的物品搬走。被告的大女兒傅美玲曾於222日聽到其父母就婚外情的事情爭吵,並於當天晚上回家時發現馬潔芝正在清理血跡,馬潔芝在女兒傅美玲詢問傅棠下落時表示已經把傅棠殺死,傅美玲以為母親開玩笑,沒有即時報警,約一個月後,傅棠的弟弟前來查問傅棠的下落,感到事件不尋常,與傅美玲商量後決定到警署報案。

 

 

評論

 

此案不尋常之處,是沒有找到傅棠的屍體,更沒有在案發現場找到傅棠存在過的痕跡,而馬潔芝患有精神分裂症,單憑她的證詞,其實她是否是殺了傅棠的人,根本是無從得知。

 

反而是傅棠的女兒,當母親馬潔芝告訴她,她殺了她的父親,女兒竟然不以為意,理由是媽媽經常胡言亂語,對媽媽的言論習以為常,但是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,女兒也見不到父親的蹤影,一個月後,女兒傅美玲才往警局報案。

 

一個女兒在父親失蹤一個後才知要找尋父親,我認為是不尋常的,一是她與父親關係疏離,二是她根本不在意父親,三是根本是她殺了她的父親,見母親精神有異,想逃避罪行,將責任推給母親馬潔芝?真的不得而知。

 

馬潔芝被判定患有精神分裂,她有能力殺夫再烹屍嗎?當中有沒有另一個幫助她呢?翻查資料,康怡花園的傅家原住處所使用的石油氣爐,其火力能否烹煮人類肢體至熟,頗為可疑;另外若是電鋸碎屍,死者的血液、碎肉應該會四處噴濺,整個屋子牆壁、天花板與地板會滿佈傅棠的殘跡。然而,整間公寓裡看不到任何的血跡,更不用說找到肢體屍塊了。

 

我大膽假設,馬潔芝的女兒傅美玲其實都十分可疑,她有沒有幫母親合起來對付傅棠,這是我心中的疑問。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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