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連結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GPbaajyXqqw
地點:牧愛小學
死者:劉容梅(41歲)
兇手:王世明(51歲)
案情簡介
牧愛小學校長王世明(51歲)侵吞學校公款引起校方注意,校方召開會議調查,會議前校長為阻止女書記兼會計劉容梅揭發其醜行,爭執糾纏間校長盛用重物將會計擊昏再勒死,再在鰂魚涌海澤街停車場燒屍。王世明誤殺罪成,判囚9年。
評論
貴為一校之長,竟然貪財若此,一時的貪念,自毀前程。
早在會議前,校方已表明即使查出甚麼,都不會報警拘捕他。他也許因為害怕,怕因此事而身敗名裂,致使他殺害了視之為親妹的會計劉容梅。我認為他一定是謀殺,他因為怕自己罪行被揭發,怒殺自己的員工。只是因為有人替他求情,法官認為他對社會有貢獻,所以被判誤殺。
王世明,現在已經出獄,但他受的良心責備,死者親屬、甚至學生、其他老師的白眼,他怎樣自處?或許,他會如某個專取光環的人沒良心,但他是真真正正的殺人犯,他不是小孩,但他選擇用一個最無恥的手法殺人以阻止人家揭發自已的惡行,社會不能予以同情,應該用最嚴厲的言詞譴責!
另外,有人說劉容梅是與校長串謀騙學校。我認為這不會是事實,當年有人表明劉容梅是一個好人,對人溫文有禮。她只是聽校長話工作,旦她應該立即為此事作出舉報,不應幫助校長做這種工作。
至於陪審團,我認為相信一大堆謊話,話是劉容梅揑傷陰囊,所以因痛極而自衞殺人,或者是因為王世明對社會真的有貢獻,所以陪審團放他一馬。但對於死者家屬而言,殺人還要燒屍,真的是判他九年真是益了他。
不管如何,他殺人是事實,若他不是無恥之徒,他應該會受盡良心的責備,至於劉容梅,如果我是她,我一定會早早揭發惡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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